各单位:
接郑州市社保局通知,郑州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9%,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2%;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0.5%降至0.3% 。
从2016年6月份开始按降低后的比例征缴,5月份多征缴的费用同步在6月份保险费用里冲减。
调整后缴费变化:个人保险缴费降幅4.93元/月,即由258.72元/月下调为253.79元/月。
单位保险缴费降幅32.03元/月,即由762.60元/月下调为730.57元/月。
4月份工资保险扣款中个人多扣除的4.93元,单位多扣除的32.03元,均在5月份工资保险扣款里冲减。即5月份工资保险扣款个人承担248.86元,单位承担698.54元。从发放6月份工资起,每月个人保险缴费为253.79元/月,单位保险缴费为730.57元/月。
特此通知。
请各单位在分厂宣传栏、生活区宣传栏、厂区宣传栏同步张贴!
总经办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