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与医保合并五险一金”将变“四险一金”?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中提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敲定,“五险一金”将变“四险一金”?
据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采访时阐明:文件讲的是合并实施,不等于取消生育保险的险种,五险并四险的说法不准确,合并实施是指两个险种统一经办,包括征收、预算、支出。她进一步强调,中国非但不能取消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之后生育保险还会被强化,参保、征收、管理上都将提高层次。中国开始鼓励二胎,二胎是否纳入生育保险的范围,后面还会有政策研究,生育保险将变得更加实用。
已有地方尝试两个险种合并
两部委指出,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实际上,今年3月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杨燕绥称,在去年,生育、医疗保险合并经办已经达成共识,但是,两种保险合并之后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还需要讨论,需要相应的设计方案,具体政策还在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并非新鲜事物,一些地方已经有相关的实施经验。杨燕绥介绍,个别地方实际上已经在尝试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有些地方甚至五险都已经联合经办了,苏州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就把劳动局、医保局、社保局的相关业务工作全部经办了。
2014年6月讨论通过的《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经办管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设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
此外,河南省人社厅则设立医疗保险处,其主要职责就包括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
合并实施制度还需统一规划
对于生育、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是在减少企业成本负担,降低社保费率的背景下推进的,合并可以为费率降低留出空间。同时,合并实施也可以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杨燕绥认为,整合之后,经办机构就可以减少一个部门,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节约经办的人员成本,要减轻企业负担,不仅是社保降费,更主要的是要提高制度的运行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合并实施,将可以使征缴面较窄的生育保险迅速扩容。人社部发布的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年度数据显示,期末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6亿人,期末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仅为1.78亿人。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中覆盖面最广的险种,而生育保险在有些地方却没有推广开来,杨燕绥介绍,两险种合并实施后,将会连在一块征缴,生育保险征缴面将扩大。实际上,一些地方对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已经进行了一定捆绑。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都是在各地方统筹,相对而言,生育保险的统筹层次更低,主要是在县一级,杨燕绥认为,关于两个险种合并实施的制度需要国务院统一规划,不然的话,异地就医、异地生育的相关结算等都会很困难。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