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严重拖欠工资要曝光企业和负责人信息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网作者:日期:20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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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6月23日在官网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责等8类情况,人社部门查处后要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这些企业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办法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8类要向社会公布的违法行为,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等。

同时,办法明确的公布内容包括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全称、登记注册号码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处理情况等。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当前全社会都在加强社会诚信制度的建设,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纠偏和制裁,包括对其信息进行披露,使企业在诚信上产生压力。

“企业被曝光后,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尤其是在目前劳动力供小于求的背景下,这样的违法企业招工就会更加困难。同时,被曝光的违法企业在企业群里的声誉也会受损,开展业务会更加困难。”苏海南说。

人社部相关司室介绍,准备曝光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经人社部门负责人批准,曝光的情况还将记入企业劳动保障法诚信档案。对此,苏海南认为,曝光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曝光前必须确认企业的违法事实,使曝光违法企业、保护劳动者权益这一尝试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来自: 智领荟VHR

原作者: 钱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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