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1、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2、厦门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二、工伤申报、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操作实务及注意事项
三、工伤保险待遇
四、工作疑难问题精解
1、工伤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1)上班时间上厕所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2)参加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3)辞职后到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发交通事故是否属工伤?
(4)迟到或早退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能认定工伤?如何把握迟到早退的时间?
(5)上下班途中绕路(比如买菜、接小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6)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是否工伤?
(7)管理下属时发生冲突被下属打伤是否属于工伤?
(8)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9)陪客户吃饭喝伤、跳舞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10)家属放弃治疗导致48小时内死亡是否工伤?48小时起算点?
(二)特殊人员受伤的工伤赔偿责任主体
(1)承包经营、非法转包、挂靠经营中的工伤保险责任承担。
(2)包工头个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3)借调人员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4)非法用工受伤,如何承担责任?
(5)兼职人员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待遇?
(6)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公司按什么标准赔偿?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7)已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工伤员工能否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后续治疗费;
(8)实习生发生工伤的责任承担;
(9)假冒他人身份劳动者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10)替工人员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
(11)招聘试工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工伤责任?
(三)工伤赔偿项目疑难问题
(1)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数的本人工资是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还是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准?“本人工资”是否有封顶和保底?
(2)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3)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应该包含加班工资?停工留薪期间回去上班如何支付劳动报酬?停工留薪期有间隔,中间间隔时间如何计发工资?工伤复发,累计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超过二十四个月?
(4)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和伤残等级评定后的护理费按什么标准支付,由谁支付?
(5)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劳动者可否要求一次性支付?
(6)因工死亡待遇:如何确定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问题?如果死者生前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抚恤金总和是否可以超过工资总额?是否必须供养亲属都来起诉?未起诉的是否可以享受?死者配偶再婚的,其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属于遗产?有无继承顺序?
(7)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非因工死亡,其遗属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因工死亡待遇和非因工死亡待遇?
(8)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是否必需承担劳动者所有的医疗费?超过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员工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9)、工伤康复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如何确定支付标准?
(10)、能否在劳动者发生工伤购买工伤保险?“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是用人单位支付,如何确定“新发生的费用”?
(四)工伤保险待遇的疑难问题
(1)员工工伤复发如何处理?公司还需承担什么费用?
(2)工伤职工要求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能否支持?按什么标准判?
(3)后续治疗费、伤残津贴是否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
(4)工伤免责条款是否一概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劳动者能否反悔?
(5)能否要求工伤职工赔偿公司损失?劳动者工伤是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6)用人单位对伤残等级有异议如何处理?
(7)遭受两次工伤可否要求两次赔偿?
(8)患职业病的员工,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岗位津贴?
(9)疑似职业病至确诊职业病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五)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关系
(1)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后,劳动者是否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劳动者工伤,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双份赔偿?用人单位赔偿后是否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该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4)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社保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5)用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能否抵消部分工伤保险责任?如何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