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四结合”稽核定点医疗机构显成效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者:日期:2016-06-27

泸县医保局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让百姓的“救命钱”用得更科学合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重要作用,泸县医保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医疗保险稽核工作中努力做到“四结合”,即:重点稽核与普遍稽核相结合、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相结合、上门稽核与上机稽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稽核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及伪造医疗病历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是否存在超出规定的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尤其是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住院准入制度和转诊转院制度不健全,小病大养、住院体检以及本地完全可以治愈而向外地转诊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医保基金及分解住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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