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一个最新通告: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将于7月1日起执行。
调整内容大致包括: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且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肇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2015年度我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为5673元,2016年度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5673*5=28365元;
●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或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积金政策不断地在发生变动,
许多人也缴纳公积金,
却并不了解公积金!
公积金能做什么?何时才能使用?
不知道公积金的这些用途,
你就亏大了!
其实,在肇庆,公积金买房可以领,租房可以领,无房都可以领,用途多着呢……
购 房
①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②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③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④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所需资料:
纯公积金贷款(贷款半年后)首次提取:
1、身份证、婚姻证 、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3、购房合同(二手楼不提供,购房合同需复印购房人、房屋地址、总房价、付款方式的相关页面)
6、缴存人本人在肇庆市开户的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市各农信社(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南粤银行)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包括翻建、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婚姻证明
2、房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证明;
3、工程预算书(或结算书,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4、房地产权证
5、缴存人本人在肇庆市开户的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租 房
①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所需资料:
租房提取首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缴存人本人办理
1、身份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
3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公租房则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金登记簿
4、缴存人本人在肇庆市开户的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①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③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低保或特困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婚姻证明
2、重疾、意外重伤创的提供“伤残鉴定或医院证明、缴费通知书”;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局发的《低保证》;
4、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缴存人本人在肇庆市开户的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遇到以下8种情况,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肇庆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28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6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28万元。
(目前肇庆市直及各县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分别如下:)
(一)肇庆市直和端州区:28万元;
(二)高要区:25万元; (三)四会市:23万元; (四)鼎湖区:23万元; (五)高新区:23万元;
(六)广宁县:20万元; (七)德庆县:18万元; (八)封开县:18万元; (九)怀集县:20万元;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注:
①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余额后,须继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才享有贷款资格;
②职工开户时补缴的公积金不列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畴;
③职工工作单位变动,中途停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年,新、旧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后,累计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并能提供新、旧单位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的,视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中途停缴超过一年的,须在新单位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才享有贷款资格。
2.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显示为正常;
(注:“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是指该账户状态没有出现“封存”或“欠缴3个月以上的情况)
3.申请人购(建)的住房不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4.所购(建)的住房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6.按我市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
根据公积金贷款的原则,未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受理 “购买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也就是说,需结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后,才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注: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其中只有一方婚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借款人当前年度(最近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缴存额×借款人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12+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
【注:按此公式计算的数额超过贷款限额的,以贷款限额作为职工的贷款额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不属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范围。
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44m2或套内面积120m2以内的普通自住住房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不需查个人征信,但个人征信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非恶意欠款除外。
可以。【注:与我市签订了《珠三角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包括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中山】
1、配偶属于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经在我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还清);
2、在其他城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显示为未结清的;
3、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显示有恶意欠款记录的;
目前我市还不可以通过网上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