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起,成都市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在校大学生于当年10月底前向所在高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再由所在高校将所有参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交至所在辖区的医保局。在校大学生参保手续需持续到当年11月甚至12月才能完成。若大学生在当年9月1日至参保手续完成期间发生医疗费用,则通过先自行垫付待参保手续完成后再到医保局进行报销的方式解决,增加了大学生垫付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
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减轻在校大学生垫付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针对在校大学生今年9月1日以后产生医疗费用的情况,龙泉驿区医保局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为产生医疗费用的在校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并报销医疗费用,即在校大学生可持在校证明、入院证明(或出院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龙泉驿区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对已办理出院手续的直接到医保局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事宜;对未办理出院手续的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截至10月18日,龙泉驿区医保局共为71名大学生及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报销医疗费用20.27万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医保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