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有变?
近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官网上,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一栏中关于“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发生了变化,包括四个方面的要求:
● 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 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 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 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周期有望缩至一个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正研究推出按月还贷便民政策与技术措施,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未来有望申请按月自动转账用于偿还按揭贷款。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透露最新政策动向。该中心表示,对通过按揭在广州市购房的职工而言,届时的提取周期可缩短至一个月。
今年举行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谭石力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建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研究,日前对这一建议作出答复。
广州公积金提取率 高于其他一线城市
广州公积金中心表示,广州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提取周期的设定主要基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除满足缴存职工的提取需求外,还要有资金储备用于向购房资金不足的缴存职工提供低息贷款支持。而在资金总额既定的情况下,提取总额与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额成反比。
据介绍,广州市目前的提取政策相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及其他城市都宽松很多,例如:在提取情形方面,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广州市可以提取;在提取频次方面,职工非按揭购买住房的,广州市的规定是在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内可每半年提取一次;在可提取额度方面,职工按揭购买住房的,在广州市可以提取首付款。相比较,上述政策都比全国的其他一线城市要宽松。
公积金中心介绍,宽松的提取政策导致提取资金过多,2015年广州市的提取率为77.24%,全国其他一线城市的提取率均远低于广州。
购买广州市以外住房 提取公积金仍需提供原件核查
公积金中心透露,待按月还贷业务推行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均可申请按月自动转账用于偿还按揭贷款。
不过,公积金中心称,对于购买广州市以外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暂时还是不能做到自动转账或网上办理。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广州市以外的房产信息暂未实现联网共享,缺乏查询渠道和手段,难以核实购房行为真伪。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职工每次申请提取时均需提供房屋资料的原件用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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