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被要求支付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和契税,最近开发商又要求她支付2万元押金,才能拿到一张《房屋初始登记证》,并告诉她,因为她是纯公积金贷款,所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押金,所以陈女士需承担这2万元押金。对开发商的说辞,陈女士非常怀疑,于是向《直通937》节目求证。
首先,房产证是不是只能委托开发商办理呢?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接线员小费的回答是:如果在购房协议中没有明确“房产证”由谁办理的话,就可以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由谁办理都可以。
其次,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会向开发商收取押金?这个押金是否由业主承担?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主任孙凌做了详细解答:关于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委托了无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进行全程担保。在房屋未交付前,也就在房屋未完全获取产权的时候,开发公司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之间有协议,即在业主的他项权证未办理之前,开发公司必须向担保公司预留5%保证金,待房屋他项权证办好,物权确认后,这5%的担保金由担保公司返还。这样做是为了保护业主权益,也是对开发商的一种约束。这笔费用是开发商和担保公司之间的协议,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要求陈女士用2万元押金换取《房屋初始登记证》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市场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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