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郑人社医疗【2011】27号)文件规定,新密市2017年度将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
政策调整后:1、参保居民在新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不含各定点药店),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每人最高可享受统筹支付限额200元。2、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3、参保居民门诊就医时应持社会保障卡,门诊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门诊就医时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的,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4、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金额仅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