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要注意了!
2017 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正式出炉,涉及首府86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与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相比,2017年度的缴费标准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低保人员及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
2017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提前,集中划扣期分为3个时间,也较往年有所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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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比2016年度缴费标准更为细化,根据不同的参保对象,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费 240 元;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居民,男年满 60 周岁或女年满 55 周岁以上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 150 元,其中低保人员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
第二: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 120 元;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含特教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费 60 元,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
第三: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 120 元;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家庭学生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 60 元。
与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相比,2017年度,无论是成人、学龄前儿童、大中小学生,缴费标准均提高了60元,但对于城乡低保人员、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政府财政、民政给予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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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86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后,都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时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慢性病门诊就医时可享受医疗费报销,在选定的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时享受医疗费报销,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投保了大病医疗保险,投保后参保居民当年住院待遇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即住院报销金额不设上限。城乡居民年度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上限9万元,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1.5万元(含1.5万元)后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用药范围扩大至3000余种,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为400家左右,还提高了生育报销待遇,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为两类16种病种。一类慢性病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共计为2000元,二类慢性病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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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什么时候开始缴费?怎样缴费?
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 年 12 月 31 号。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缴费:一种是委托银行划扣缴费。参保人按照新年度缴费标准,尽快将足额资金存入缴费银行卡中。在年内,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会在10月20号、11月20号、12月20号分别进行集中划扣。对划扣不成功的,参保人员向缴费社保分局或所在社区(村队)查询不成功原因,并在年底前及时更正并完成缴费。
对学校、银行划扣有困难的参保居民及选择集体缴费的村(队),仍可沿用上年度现金缴费流程办理。
来 源:天山网综合
编 辑:薛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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