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黄石已有37名遗属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的每月已领取基本养老金948.17元。
上个月,黄石人社局发出通知,在全省率先实施离退休人员遗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遗属人员达到退休待遇领取年龄的,可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险待遇。最近,咨询遗属人员参保的络绎不绝,小保整理下遗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主要包括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按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不含16周岁以下的子女),市直和各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类人员可参照执行。
凡个人申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遗属,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当月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手续,次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的,申报补缴时,一次性补缴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再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年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手续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以不低于申报补缴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遗属人员参保后,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的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并享受今后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及死亡后一次性丧葬抚恤金政策。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以本人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时实际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以本人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实际年龄对应的月数计发。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乘积。如2016年9月份参保时,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平均缴费指数为0.6,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455×0.6=2073元)
举例说明:某遗属申请参保时年满60周岁,按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15年,累计缴纳7470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29880元。
基础养老金=(3455+3455×0.6)÷2×15年×1%=414.6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29880÷139个月(年龄对应月数)=214.96元
养老金总计:629.56元。
2016年当年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参考对照表
具体的经办流程主要分为集中申报、审核确认、缴费核定、待遇领取四个阶段:
1、集中申报:遗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原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单位负责组织填写《黄石市离退休人员遗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表》。机关事业单位的遗属人员申报时,还需向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地址:黄石港区师院路18号)提供单位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原始资料。原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已改制破产或已名存实亡的,以原离退休人员档案托管的机构为单位主体负责组织申报。
2、审核确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对遗属年龄、身份证件等信息初审后(经办科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电话:6570798),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出具审查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经办科室:职工养老保险科,电话:6517773、6518836)。
3、缴费核定:单位或遗属人员凭盖章确认后的《黄石市离退休人员遗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表》,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核定缴费数额(经办科室:缴费核定科,电话:6573503),在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4、待遇领取:申报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填写《黄石市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表》,统一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确认手续,并核算基本养老金待遇(经办科室:待遇审核科,电话:657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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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黄石社保局
采编 | 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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