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关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通知

来源:兴隆街道三根松作者:日期:2016-10-09

还未前来签订新农合代扣协议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7至10月21日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银行卡或存折(农业、农商、邮政、中国银行四选一)到村委会办理,预期不再办理,最后期限,仅此5天,逾期不再办理2017年度新农合参保。

以下特殊人员不用办理:

1、单位上班正在参加社保;

2、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正在享受社保医疗待遇;

3、个体参加社保正在按月银行扣款续保人员;

4、截止12月31日前未满18周岁人员。


已签订的人员,10月10日前在扣款的银行账户存入指定金额,只购买基本保险的存400元、购买了大病保险的存800元!忘互相通知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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