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6日,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班在市考试鉴定中心举行,来自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和企业110名调解员、仲裁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紧紧围绕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业务能力的核心目标,特别邀请省厅、市相关专家前来授课,系统培训了调解仲裁文书写作、典型案例分析、依法治国、调解仲裁程序规则等五方面内容。培训结束后组织了集中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了培训合格证书,对调解员发放了调解员证。
期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张莉亲自作了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她要求全市调解仲裁条线人员要秉承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理念,寻求两者最佳平衡点和结合点,最大限度化解劳资双方利益上相对差异;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确立法治思维,严格遵循办案规则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间、回避、文书审批、案卷制度等;要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建立规模以上企业联系点,定期开展 “走基层、下企业”活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企业劳动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据悉,在去年民生幸福“六大体系”总发展指数中,我市就业服务体系涉及指标10项,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9.93%,列全省第1。今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以开展“调解仲裁服务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实施调解仲裁质效提升、调解规范化建设、调解仲裁队伍素质提升、服务优化和仲裁院规范建设提升“五大工程”,优质高效处理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到2016年8月份,全市接处劳动争议案件4951件,涉及劳动者5126人;调解撤诉结案4489起,调撤率90.67%,为社会稳定运转提供了“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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