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城乡居民全面实行持社保卡刷卡就医结算的通知
尊敬的参保群众:
为维护您的医疗保险合法权益,防范基金风险,保护个人社保卡信息安全,从2016年7月3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全面实行刷卡就医结算。
一、刷卡就医流程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办理门诊就诊或医院住院手续时,应主动刷卡,并输入个人社保卡密码。
二、社保卡业务办理须知
(一)社保卡加磁
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社保卡原件,代办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办理加磁业务。
(二)社保卡补办
参保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办理;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社保卡取卡
需提供《社会保险卡制作申请表(个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取的,除了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外,另外还要提供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社保卡密码重置和修改
1.密码遗忘。
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代办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2. 密码修改。
可在各区(市)县医保局触摸屏查询系统修改密码。
三、成都市社保卡全域经办网点
为方便参保群众,目前全市已实现全域办理社保卡和重置密码业务,具体经办网点详见附件。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