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宣传

来源:达茂联合旗社会保险中心作者:日期:2016-06-17

转院须知

      1.工伤职工在包头市各工伤定点医院转院治疗的,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

   2.工伤职工需转包头市以外的医院治疗的,需先转院备案登记,以后才能住院治疗。

   3.转往外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才可办转院备案登记。

   4.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的工伤职工,所需的交通、含住宿费用,可以申请报销。 

   5.办理转院需转出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市工伤中心医疗管理科备案登记 。

   6.经办地址:达茂人社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电话:8429160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