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企业养老保险网上办理(账户变更类)业务审核的有关规定(试行)

来源: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作者:日期:2016-10-20

 

 

2016年,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年初对推行参保企业网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工作安排,根据两次局长办公会议对推行参保企业应用网上办公系统工作的要求,总结分析网上办公系统上线8个月以来的运行情况及问题,为方便参保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对提交的办事要件、工作流程等进行全面“瘦身”,让“数据多走路,企业少跑腿”,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需上传的办事要件

本着“业务经办的核心要件予以保留,通过系统查询可获取及其它次要件予以取消”的原则,对需要上传的办事要件梳理甄别确定,将原有的33个办事要件,缩减为20个办事要件,缩减率40%。上传办事要件的页数由原来的平均每笔业务12页缩减到平均每笔业务4页,缩减率67%。

    (一)在职职工参保

    (1)《劳动合同》

    (2)《XX年XX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二)职工续保

    (1)《XX年XX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办理转移业务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表及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劳动合同》

    (三)个体人员转在职

    (1)《劳动合同》

(2)《XX年XX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四)在职人员转个体

 
(1)解除关系备案登记表

    (2)《XX年XX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五)系统内调动

    (1)《XX年XX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调入、调出单位分别填报)

(2)《同一经办机构内人员调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3)转入单位的《劳动合同》

    (六)职工停保

    (1)《XX年XX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解除关系备案登记表

    (3)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4)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除名决定                                     

    (5)参军证明

    (6)行政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名册

    注:2到6项视具体情况择一上传。

(七)系统外转出

    (1)《XX年XX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省内转出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劳动合同》上传要求:

    1、使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企业,上传《关于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哈人社发【2016】190号)中《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替代劳动合同。

    2、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组织部门鉴定的聘用合同,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等的企业,劳动合同至少上传首页、尾页、合同年限页。

二、网上办理账户变更类业务审核标准

研究制定统一的网上办理账户变更类业务审核标准,提高审核工作质量,提升业务审核通过率,将审核退回笔数从目前每月近3700笔,减少到1500笔以内,退回率从近20%下降到10%以内,以加快业务通过率,减少企业二次操作的频率,达到提高网上办公系统使用效率的目的。

网上办理账户变更类业务具体审核标准如下:

(一)附件审核标准

(1)审核上传附件是否齐全、正确,印章是否齐全、完整、清晰;

(2)上传的办事要件中如未填写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只要业务办理无误,即可审核通过。

(3)上传的办事要件中职工姓名为必填项,身份证号码与个人编号二者择一填写准确。

(4)各项业务中要求上传的办事要件,上传的清晰准确即可。

(5)企业上传的业务用表,只要填写正确、印章清晰齐全即可。

(二)业务审核标准

(1)审核业务经办人员填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防止单位与人员参保不符。

(2)办理职工参保操作时,着重核查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工资基数是否填写正确。

    (3)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业务,需在审核退回前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统一使用模板中的给定语句,确保办事人员读懂退回原因。

    三、关于优化养老保险网上办理系统操作程序

对于养老保险网上办理业务系统的优化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完成系统设计后,再根据系统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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