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保险为补充的以户为单位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城乡居民、不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在校学生。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保范围:①正在服兵役的人员。②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
三、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为什么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17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66元,省财政273元,市财政24.3元,区(县)财政56.7元],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确保国家财政补助足额到位,确保参保居民看病就医不受影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元,在2016年第四季度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执行。广东省内各地级市均已按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