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指南 一、办理地址: 市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1号窗口
二、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保管在档案管理中心;2、已停止工作连续医疗休养12个月以上仍然不能工作,并且经三级以上医院确诊医疗终结、有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3、本人自愿申请(没有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4、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加盖三甲医院病案室印章的病历; 3、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档案管理中心窗口提交办理材料; 2、工作人员清点、审核前置件,指导填写申请书,发放告知单; 3、工作人员按要求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 4、申请人查询缴纳劳鉴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并按时缴费和参加劳鉴; 5、申请人查询劳鉴结果。即时受理,按规定要求时限申报。
五、咨询电话: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