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何区别?

来源:庆阳宁县百通合作社作者:日期:2016-06-16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何区别?



工伤保险是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险种之一,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是:
01
保险的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它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或死亡后,对工伤职工及工亡者遗属提供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丁的合法权益,分解企业的风险,维护礼会稳定。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寻求利润最大化。
02
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适用范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参加。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上签订保险合同,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
03
保险的项目和水平不同
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订标准。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考虑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在项目上,它即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体现了对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保护。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04
保险的管理体制不同
工伤保险是由政府的劳动和社会倪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保险法规的调整范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金融单位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合同法、商业保险法调整范围。因此,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5、保障水平不同。

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根据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由政府单方面确定。工伤保险是一种基本的保险,一般而言,它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仅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是依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6、管理体制不同。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授权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是由金融系统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是一种商业行为。

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们共和 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我国的法 律、法 规也不排斥用人单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是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此,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还需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即使雇工所在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职工个人支付。否则雇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法律干货: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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