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起,大家翘首以待的中山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将正式上线!
按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按照冲还贷人约定的冲还顺序)。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
简单来说,就是按月用缴存职工公积金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余额。如职工公积金余额足够,无需再到银行存款。
因为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针对公积金贷款的,所以适用于以下缴存职工办理:(1)办理了纯公积金贷款,且正在还款期间。(2)办理了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期间。
申请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配偶同时申请的携带结婚证,前往中山公积金中心各大办理网点办事处(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火炬开发区、三乡、小榄、坦洲)办理即可。
与委托提取自动转账业务相比较,委托提取自动转账是先还后取,按月对冲还贷是直接冲抵,两种业务不能同时办理。如果要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业务转换为按月对冲还贷业务,需要先终止原协议。
东升发布编辑部
编辑:小镇青年
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