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连载二

来源:大竹发布作者:日期: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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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连载二

如何申报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答:申报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人员,应在参保地医保局填写《达州市纳入门诊特殊疾 病管理申请表》,并提供 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申报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人员还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报告单。经统一体检、集中认定、统 一公示后,合格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发放《达州市门诊特殊疾病 记录卡》,并从认定通过之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患有多种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如何申报待遇?

答:患有多种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可最多申报两种病种。同时患有第一类、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自愿选择其中一类申报。 


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如何选择治疗机构?

答: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居住的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在本地治疗机构中自愿选择 1 家作为本人本年度的治疗机构;在我市行政辖区外居住的人员,在长期居住地自愿选定 1 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本年度的治疗机构。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可加选1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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