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
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我县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及下限。调整后,我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124.25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个人每月缴存额上限为1455元,即职工账户月缴存额上限为2910元。同时,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5%,即按照我县最低保障工资1000元、缴存比例下限5%计算,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各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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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雨尘部分图片仅供参考
编辑:苍梧县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