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双休日出差工资如何计算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8-03

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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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由于业务繁忙,我几乎每个双休日都要出差。我想问,双休日出差的工资报酬是如何计算的?

  相关专家答:根据2009年修正的《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若在出差中的双休日提供了劳动,公司又不能够安排补休,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公司应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补发加班工资。若在出差中的双休日并没有提供劳动,是在出差地休息,这种情况下不是加班,不需要另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首先要确定你的岗位属于何种工时制度,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三种中工时制度的哪一种,然后再根据相应规定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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