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商业保险,发生工伤后在享受商业保险后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解答】可以,商业保险合同赔偿责任与工伤赔偿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相关案例】王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一家电子器材厂工作。4月7日,王某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而死亡,被认定为工亡。王某在职期间,劳务派遣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而是为王某购买了人身意外商业险。事发后,王某父母已领取20万元商业保险理赔款。之后,王某父母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和酒店电子器材厂连带赔偿工亡保险待遇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商业保险合同赔偿责任与工伤赔偿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判决职介公司和酒店连带赔偿工亡补助金等36万余元。
(文字图片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总工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