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开始申报

来源:宿迁12333作者:日期:2016-07-29

    为进一步打造创业空间载体、选树创业典型示范,江苏省人社厅联合省经信委、教育厅等8部门启动了2016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载体平台和大学生创业项目赶紧去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窗口申请吧。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均可申报。

    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申报。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实际吸纳20家以上创业实体(个人)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5以上,以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在省内吸纳30家以上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10以上的,可比照大学生创业园标准,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申报基地必须达到市级示范基地以上,在所在地(区域)具备示范性、导向性和代表性,具体标准见《关于开展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规〔2014〕1号)。

(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实施(截至本文印发之日前注册)的创业项目均可申报(申报人必须为注册登记法人代表本人)。申报项目必须具备原创性、实用性、可行性,具体标准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446号)。从2016年起,未实施(创意类)项目不再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已认定过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

    各地应优先将参加各级各类大赛的获奖项目纳入省级优秀项目遴选范围。对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江苏省赛,并最终代表江苏参加全国赛的符合大学生优秀项目基本条件的企业组项目,省将直接遴选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各地要在自主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由省辖市于2016年8月12日前与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一并报送省厅。创业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含PDF电子版及视频的DVD光盘(一式六份)同步报送,制作要求见附件3、4;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word电子版同步报送。

    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材料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函、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评估表、基地实际投资方和运营机构情况及有关资质证明;专项材料为《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师资及管理人员、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提供创业服务(孵化、培训、实训)、入驻创业实体清单及带动就业(基地内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基本情况(证件、证明类材料只需提供初审单位盖章的复印件,下同);基地介绍视频(不超过5分钟)。

    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附件5);创业项目申报人及核心成员身份、学历证明及简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项目商业计划书、带动就业证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吸收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书等。

三、各地就业管理部门地址和电话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号楼  84359692

宿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宿城区行政办公大楼(宿城区双庄镇)  80903012

宿豫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宿豫区黄山路(宿迁技师学院北门东50米)  84461102

沭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沭阳县苏州路和台州路交叉口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83583121

泗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85227689

泗洪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泗洪县长江东路与广场西路交界处(国家电网泗洪供电公司东侧)  80829316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

(策划:许建  设计: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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