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江县生育险报销问题

来源:合江发布作者:日期:2016-07-26


问政网友:

我想问一下,夫妻生育小孩,女方未买生育险,男方一直在买,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报销比例是不是和女方本人购买是一样的!还有就是需要些什么资料?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你所咨询“女方未买生育险,男方一直在买,可以保险吗?如果可以,报销比例是不是和女方本人购买是一样的!还有就是需要些什么资料?”的问政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男职工享受晚育护理假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贯彻意见》第一条第二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含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补贴费’的50%。如其配偶已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职工医保’中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只补助‘生育医疗补贴费的50%。’”规定,男方报销生育险需同时满足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两个条件。若女方有工作单位,或者不符合生育第一胎的情况则男方不能报销生育险。男方报销生育险与女方报销生育险的比例不一样,生育津贴也不相同。


如果符合报销生育险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实后收复印件;


2.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实后收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核实后收复印件;


4.出院证(诊断证明)、住院费发票、住院明细表(限生育时伴其他疾病用)原件;


5.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6.单位账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7.若女方无工作单位由男方申领生育待遇的另填写《生育人员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表》;


8.异地生育的另提供经批准的《非协议医疗机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事前向社保局申报;


9.非协议医院生育的另提供经批准的《非协议医疗机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报告表》,事后3天内向社保局申报。

 

编/杜明珉 代勇 审/税晓霞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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