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缴范围和条件
1、文登区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具有文登区户籍,曾在山东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3、具有文登区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二、补缴基数和比例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以威海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历年缴费比例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威海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2016年度基数为2910元/月),按20%的比例补缴。
三、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
1、男年满45周岁(196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未满60周岁(1954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年满40周岁(1974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未满55周岁的(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男年满60周岁(1954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女年满55周岁(195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四、补缴金额
一次性补缴15年的人员补缴1996年7月至2011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金额为2910元/月*20%*180个月=104760元;一次性补缴10年人员的补缴金额为69840元(2001年7月至2011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月至年底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7月份办理,7月份至年底保费为2850元/月*20%*6个月=3420元)。
五、补缴时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六、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后停发其原待遇,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退还本人。
七、参保人员享受的待遇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后,其养老金计发、待遇调整,冬季取暖补贴和死亡待遇等,均按照省里规定执行。
一次性补缴15年人员,预计养老待遇每月在900元左右。
注:政策依据网址链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5/7/20/art_286_886.html
申报流程
步骤1:镇办初审
居民按本人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携带申报资料到所辖的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登记,申报时间为:自即日起至年底,每个月的3号—20号的工作日。
镇办保障服务中心初审通过的,本人填写《承诺书》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其中,联系电话必须是本人或近亲属的手机号码。
注意:
已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符合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不需到镇办初审,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文登区社保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直接申报;
符合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步骤2:区级复审
区社保中心复审通过的,打印《参保缴费通知单》,由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通知申请人。
步骤3:刷卡缴费
复审已通过的人员,按照《参保缴费通知单》的要求,(可由亲属代办)持身份证和银联卡在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者农行各网点的社保自助终端机上刷卡缴费。
补缴金额
一次性补缴15年的,补缴金额为104760元;
一次性补缴10年人员,补缴金额为69840元+办理月至年底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7月份办理,7-12月份的保费为2850元/月*20%*6个月=3420元)。
自助终端刷卡缴费图示
步骤4:名单公示
每月第四个周,区社保中心将集中对参保补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将本人身份证(正面)+户口本本人页+农行银联卡(卡号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四份。
2、工作经历资料的原件;
工作经历资料本人内容页的复印件一份(军人退伍档案不需复印)。
合格的工作经历资料有哪些
1、志愿兵提供军人退伍档案(须到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介绍信》,到文登区武装部提取军人退伍档案);
2、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2011年6月30日之前的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书》、用工登记表、单位工资台账等足以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提供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的,须提供工商管理费收据、工商荣誉证书、税务登记证、税务发票等原始材料到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工商营业执照证明)
样表2
咨询电话
文登区社保中心 8451316
天福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935521
龙山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361357
环山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188525
金山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361078
埠口港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773919
文登营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665156
张家产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731066
大水泊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641208
小观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856817
高村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761088
侯家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727088
泽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785576
泽头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861066
宋村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892082
葛家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880972
米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879823
界石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53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