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版“以房养老”怎样“养”?

来源:保险同城作者:日期:2016-07-17

15日,保监会发布消息,将保险版“以房养老”这项试点扩大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什么是保险版“以房养老”?将给百姓带来怎样的养老新选择?购买这一保险是否存在风险?



什么是保险版“以房养老”?适合哪些人?


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直至身故,保险公司根据房产情况支付每月养老保险。


与出售房屋获取养老金等“以房养老”方式相比,这种方式对老年人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影响最小。因为即便将目前的居所直接售卖后,老年人可能会有一大笔收入,但难以预计是否能满足未来所有的生活所需。急需补充自己的每月养老金,保障或提高自己的老年生活水准,但房产几乎是他们的唯一资产的老人非常适合购买。


老年人过世后,保险公司优先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试点情况如何?

试点两年,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四个试点城市中,北京16户、上海12户、广州12户、武汉2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的出炉,承载着丰富养老保障方式、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双重期盼”,这一产品对养老隐忧问题将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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