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丨广州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新政 快来看看对你有什么影响!

来源:广州黄埔发布作者:日期:2016-07-10


自2016年7月1日起,广州市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新政。对比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但细化了行业分类、重新确定了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还大幅度调整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奖励率。


新政主要内容


重新划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重新划分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重新调整了工伤保险差别基准费率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差别基准费率由原三档0.5%、1.0%、1.5%相应调整为八档0.2%、0.4%、0.7%、0.9%、1.1%、1.2%、1.3%、1.4%。


遵循“只降不升”的总体原则,执行新费率政策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较原标准升高的行业单位,在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仍按原标准执行。


科学、合理确定特殊行业费率问题


☞已依法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机构,按照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的行业,或者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基准费率;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具有多种经营范围的,按照其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确定其行业类别及基准费率;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无法对应行业类别的,根据其从事的主要经济活动,按照“就低”原则,选择近似行业类别确定其基准费率。


加大浮动费率和奖励率的杠杆力度


广州市现行的浮动费率上浮七个档次,最大升幅35%;下浮六个档次,最大降幅30%。而新政策加大了浮动比率,上、下浮动幅度可达50%。有利于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引导参保单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提高基金的保障效率。


奖励率是在浮动费率基础上建立的双重调节、激励机制。工伤事故发生率低或未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最高缴费率可降低至50%,同时可得到最高约10%的费用返还。


健全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按照广州市工伤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15%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职业康复、伤残人员异地安置和基金不敷使用时的调剂。



说明

1.上年度基金收支率=用人单位上年度领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总额÷该用人单位上年度所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


2.基准费率浮动率: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的百分比


3.奖励率:以上年度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为计算基数


4.对参保单位的奖励费=上年度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奖励率×调整系数


5.调整系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征收费总额×提取工伤预防费比例(5%)×全部参保单位奖励费占工伤预防费总额比例(35%)÷(所有参保单位上年度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奖励率所得值的合计数)


信息来源:广州人社

编辑丨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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