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说法 ||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业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赔付

来源:青岛12333作者:青岛12333日期:2016-07-05

上下班途中被撞

认定工伤十级
李某是青岛某建筑施工队工人,在建设工地从事塔吊操作工作。2016年5月5日晚六点,下班回宿舍途中,被一出租车撞伤,造成小腿骨折。经工伤和鉴定绿色通道,被认定工伤,鉴定级别为工伤10级。由于李某所在的建筑工地由总承包单位参加了青岛市建筑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因此,顺利报销了相关医疗费,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领取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约3万余元

建筑工地猝死

视同因工死亡
2015年4月28日下午,彭某在建筑工地上突然昏厥,在被送往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彭某所在单位将有关情况电话报告了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据调查,彭某年龄43岁,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母亲现已70高龄,孩子年仅13周岁,妻子早年下岗后,彭某就独自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担。猝死当天,彭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视同因工死亡”。按照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60余万元。此外,其母亲和孩子每月还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母亲可享受终身,孩子可享受至年满18周岁

工地上当瓦工

砸伤腿获补助
王某在建筑工地上从事瓦工工作,2016年4月25日,因被跌落泥块砸断左小腿,经鉴定为工伤9级,根据规定,王某除了可以报销医疗费之外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参保登记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业施工企业需先到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青岛市 年 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建筑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已经开工的提供开工通知书及复印件;
6.建设项目已经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及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办理网上申报
建筑业企业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或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向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建筑业企业参保人员增减业务
开通网上业务办理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
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增加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青岛市 年 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二份);
2.减少人员的,因解除合同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原件及《青岛市 年 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二份);其他原因减少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
建筑业企业及职工(农民工)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也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了解相关经办政策
      关注“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后,可点击“查看历史消息”阅读近期发布的有关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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