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要求,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7月18日—7月29日统一进行。
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中央、省驻青单位、市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到青岛市人才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进行申报。
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申报地点详见附件)进行申报。
全市申报审核完毕后,统一时间进行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