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安徽省医改办发布《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分片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6年6月18日。
意见稿指出,将依据国办发〔2015〕7号文件规定,对医保支付参考价实行分类调整。原则上《2015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内药品,以2014年以来全国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的最低价及我省单品种、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和采购量大等药品的带量采购结果为参考,调整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
附件:
1.《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分片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3. 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20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