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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庐县123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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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关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县委〔2009〕35号) 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桐庐县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在桐注册企业
2申报条件
2009年7月1日起录用桐庐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或首次就业的毕业生)在本单位工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自办理录用备案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3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4申报受理单位
桐庐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窗口(云栖中路82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58508563。
5申报材料
请按照《桐庐县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材料要求申报。(表格可通过登录桐庐人才网公告通知栏下载,网址:http://www.tlrc.com.cn/news/news-show.php?id=2299)
相关政策可登陆桐庐人才网政策法规栏查询
桐庐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