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林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混岗集体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森工办发[2015]77文件精神,经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 库都尔林业局对第四批混岗集体工的原始材料进行核实,并经森工集团(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
情况如有不实,请知情者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3日),口头或书面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库都尔林业局纪委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470-7427494(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0470-7538035(库都尔林业局纪委办公室)
库都尔林业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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