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使用问题

来源:安阳市民之家作者:日期:2016-07-15

 

7月7日,网友“安阳gs”向《市长信箱》反映,本人首套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是否可以使用本人或爱人的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16/7/12回复: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借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冲还贷”结清贷款的)后申请贷款的,须自提取后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同时,借款人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不再受理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有疑问,请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文峰大道555号)或拨打我中心服务专线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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