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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邳人社发【2016】48、49号文件精神,统一部署,如下16种疾病纳入门慢鉴定:
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功能异常;
2、肝硬化失代偿;
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4、肾病综合征;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8、冠心病(心肌梗塞);
9、高血压病(Ⅲ期)并发心脑肾症状;
1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类风湿关节炎;
12、系统性硬皮病;
13、帕金森病;
14、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症状的躁狂症、伴有精神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症),抑郁症(中度),躁狂症(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15、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16、强直性脊柱炎。
9月下旬为初筛阶段;
10-11月为体检鉴定阶段;
12月上旬为认定审批阶段;
12月中旬为公示阶段,被审批鉴定符合人员患一种慢病最高补助限额为每人每年700元,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病的,医疗保险门慢最高补助限额在单病种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按照单病种最高补助限额的60%进行再补助。补助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9月5日-24日来我院领取登记门慢申请表;
门慢认定审批接待处:
中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南北院)
中医院门诊大厅医保办(北院)
门慢认定审批接待电话:
0516-86118606
邳州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