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7月份。1到6月先按职工上上年缴费基数预收,7月份对预收基数和本年度实际基数的差额进行计算,多退少补。
本年度实际缴费基数根据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单位每年上报一次,不得少报、漏报。已申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单位,方可申报当年度发生的女职工生育待遇。
劳动保障咨询热线:0571-12333
来源:滨江人社作者:日期:2016-06-20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7月份。1到6月先按职工上上年缴费基数预收,7月份对预收基数和本年度实际基数的差额进行计算,多退少补。
本年度实际缴费基数根据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单位每年上报一次,不得少报、漏报。已申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单位,方可申报当年度发生的女职工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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