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文件要求,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1985年8月14日至199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性岗位,计划招聘6名,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辅助工作。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内容以及公共写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5日至18日在市人社局人事科(市行政综合楼9楼9017房间)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zr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德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认证手续交市人社局人事科,没有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弃权。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至11:00;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1日14:30—18:00。
考试地点等事宜在准考证上告知。
(三)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单位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2687158、13105441239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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