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钱”?如果是,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的打开方式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每个月缴存的公积金属于“自己的钱”,“自己的钱当然可以任性花”。而公积金较为严格的提取条件,则一直遭受争议。有人于是动了歪心思,伪造材料瞒天过海试图把公积金支取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骗支”——这一行为往往发生在公积金支取之时。近日,江苏盐城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就公布了几种典型的“骗支”案例,并表态称将严厉打击骗支公积金的行为。
那么,公积金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钱”?如果是,为何动用的条件如此严格?到底需要哪些条件,才是公积金的正确打开方式?现代快报记者对此做了一番探究。
盐城规定装修可提公积金
除了买房和偿还贷款,公积金的正确打开方式,到底还有哪些?为此,现代快报记者搜集了江苏全省各个城市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现大多类似。
大修、翻建自住房、退休、大病、失业等经济困难等情况,都是国家层面赋予的公积金提取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一直以为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但这个规定从未出现在国家层面的公积金管理规定中。而在国有或者集体土地上建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情况,如今出现得并不多。江苏13个地市,只有盐城是明确规定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
物业费也被普遍认为是涉及房屋的重要支出,但在江苏,只有扬州、盐城、镇江这3个城市,规定物业费也可以用公积金来缴纳。另外镇江为了吸引人才,在公积金的提取方面有所突破,规定了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父母或子女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目前,江苏13个地市,都可以实现租房提取公积金。没有自己的住房而租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是住建部去年明确规定后,最新增添的公积金一项提取功能。现代快报记者发现,江苏各地对租房提取大多设置了相应的门槛。
例如南京规定,未婚的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租金提取,已婚的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租金提取。扬州、徐州、无锡、南通都规定,除非房屋超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例如扬州要求租金超过家庭收入高达20%之多。盐城、宿迁则与南京类似,规定了具体数额。例如盐城规定,未婚职工在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600元,其他各县(市)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500元;已婚职工在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其他各县(市)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
公积金的打开方式并非越多越好
在很多人看来,公积金的打开方式应当越多越好,这样就可以方便提取了。但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吴翔华则指出,从公积金设计的原理来看,并不是这样。
他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设计出住房公积金制度。这项制度最初是向新加坡学习的。新加坡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方面走在前面,很值得中国去学习。从这项制度的设计本意看,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互助性质的资金,旨在解决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原理类似于保险。“房价高、收入跟不上,年轻人买房困难,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个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一半,实际上就是社会上所有人出资,帮助解决买房需求。公积金制度的设计上,提取、贷款、缴存到最后销户,实际上无处不体现互助性质。”他表示,新加坡就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两次,第一次是年轻人第一次买房,第二次则支持成家立业后小房换大房的改善型需求,实际上这两次都是立足于基本的住房需求。
现实中,有些人不断“折腾”买房,这样做的结果是不断地从公积金“水池子”里“取水”。“这并不公平,因为大家会发现越能折腾的越受益,最后变成公积金支持富人在买房。”吴翔华表示,就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而言,他倾向于符合互助性质的基本保障需求。
公积金的问题光靠管理中心无法解决
公积金打开方式的扩大化,对于一二线城市的刚需买房人来说并不是好事。
以南京为例,由于楼市本就火爆,南京公积金的个贷率今年已经超过110%,高频次的提取和贷款,让公积金的水池几乎被“抽干”。那么买房人再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只能忍受长时间地排队,而房主和开发商为了尽早拿到房款,大多对公积金贷款“说不”,这样的结果是,真正的刚需买房人受到了伤害。
“三四线城市则与一二线城市相反,公积金多得花不掉。”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吴翔华说,这背后有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公积金用途的缩小。“在前些年,地方政府的公积金还是可以支援保障房建设的,也就是说给保障房发放贷款,这其实是符合公积金使用用途的。但是目前各地保障房建设力度在放缓,这样的用途也没了,楼市形势不好的三四线城市,自然就闲置了天量的公积金。”
他最后指出,公积金打开方式的变迁,背后是顶层设计的摇摆。而要解决公积金多年来的各种争议,仍然需要厘清思路,从住房保障的各个环节重新设计。“公积金的问题,光靠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无法解决的,需要住建部门、地方政府、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多个部门一同来参与,这是个住房保障的系统工程,公积金只是其中一环罢了。”
解读
公积金提取门槛降低是趋势
早在2014年下半年,时任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就曾表示,住建部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将考虑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2015年1月2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首次将租房列入公积金提取的内容之一。
而备受关注的是,去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该条例首次修改。其中首次将支付物业费列入到提取的内容之一,而删除了之前曾经有人提议的“装修提取”——这似乎表明,提取的扩大范围究竟该到哪一步,依然存在不小的争论。
一方面是提取门槛的逐步降低,但另一方面,公积金最重要的贷款功能,却有些停滞。
以南京为例,南京规定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是60万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未必能获得60万元的贷款额度。在动辄两三百万元的房价压力下,这样的额度显得有些尴尬。
即使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但来自开发商和二手房主的歧视,让公积金贷款显得尤其困难。南京几乎所有楼盘都针对公积金贷款采取“减少优惠”的歧视性规定,有的开发商甚至公开宣称拒绝公积金贷款。
因此也有人建议,应当对中低收入者制定区别于高收入者的更为宽松的条件,以有效改变公积金经常出现的“穷人难贷、富人享受”的尴尬局面。
来源:现代快报,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