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费率由1.67%降为1.54%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我市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国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要求,我市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作出最新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67%降为1.54%,下降0.13个百分点。
据了解,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既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要求,也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举措,推进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工伤保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进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中,我市结合实际,加强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调研测算。按照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和我市工伤基金收支情况以及结余水平,多次召开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推进会、深入县(区)经办机构、企业开展座谈调研听取意见,认真梳理汇总征集到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全市4600余个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就工伤费率调整进行反复模拟测算,为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市出台了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在反复测算并与市人社、财政多次沟通汇报的基础上,确定出台了《内江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共划分为八大类,明确了费率浮动办法以及费率浮动标准。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已陆续下调了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切实降低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内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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