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在全省率先实现全民医疗保险待遇均等化,一些重大消息听小编一一道来。
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
学生和未成年人
城乡居民
退休人员
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的医保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提高至480元。
医保缴费
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一般人群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从原70%调整为90%
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90%
职工、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报销待遇均等,不分定点医院级别,住院支付比例均达到90%以上。
起付线
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中学生和未成年人的起付线按成年人标准的50%设定。
贴心提示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360元/年,参保人务必在今年9月下旬前在缴费账户存足资金。
如因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在今年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新社保年度医保费的,将从10月1日起作停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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