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指出,今年底广东争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推动全省部属、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改革。让我们一起看看看综合改革的要点有哪些:
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要点指出,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和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工资可由政府办医机构确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2016年10月底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和10种典型单病种费用实施重点监控,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2016年底前,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大力改善医疗服务
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等工作。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在三级医院试点推进日间手术,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
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2016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将多发病、慢性病和结核病等纳入试点病种范围。
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等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继续推进村卫生站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二、三级公立医院按规定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加快完善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制订出台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鼓励和引导跨区域联合采购。按国家部署稳步推进“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制订出台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将医用耗材(含高值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 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规定对4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及培训对象给予补助,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5200名(含中医住院医师),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 构建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
各地要加快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实现区域内预约诊疗服务、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加快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度,促进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人口健康信息逐步实现共享。
★ 积极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整合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在线随访以及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疾病管理、药事服务等业务应用。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
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实行所有类别的医师及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