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从明年起推行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

来源:广东省医院协会作者:日期:2016-09-13


从2017年1月1日起,佛山将整合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建立起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9日,记者从佛山市人社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佛山市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将于本月18日截止。

据了解,此次改革将降低企业和职工缴费费率,并大幅提升居民医保待遇,届时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将从以往75%达到90%左右。“本次改革将惠及全市近500万参保人,关键点就在于统一医保待遇。”佛山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国斌在发布会上介绍。

同时,本次改革还将逐步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取消职工参保人等待期,以使医保资金能得到更高效运用。在全省医保改革中,佛山亦是再次走在前列。


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

目前推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在待遇方面有所差别,将两者整合后,“将使居民医疗待遇提高至与职工一致水平。”刘国斌表示,本次改革意在通过提高财政投入、使用历年基金结余等办法解决医保基金缺口问题,建立起覆盖全民、城乡一体、政策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其中,将统一覆盖范围,改革后不再区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佛山将只有一个医保制度,覆盖至所有参保人;同时将统一保障待遇,使参保人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包括住院、门特、门慢、大病保险等。

以门诊特定病种为例,在改革前,居民医保门特待遇远少于职工医保,而改革后,居民和职工门特病种数量及报销比例将达到一致。此外,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也将统一待遇,如在住院报销方面,两者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将达到统一,在一类医疗住院报销比例都可达95%。

同时,对于备受关注的大病保险,笔者了解到,本次改革拟在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基础上,将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针对部分重病拓展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待遇提高之外,参保人还可更快享受到医保待遇。刘国斌介绍,一体化改革后,职工身份参保人将不设等待期,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而居民将实行按年缴费,原则上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一保险年度的保费,则可在下一保险年度内享受待遇。


降低费率为企业和个人“减负”

笔者注意到,待遇提升的同时,缴费的压力却减轻了。《意见》显示,改革后基本医疗保险将分为两档,一档包括住院医疗、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等7种待遇,二档则在一档基础上延续原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政策。居民只能参加一档,而职工则可由用人单位整体选择参加一档或二档。

在费率方面,职工身份一档总费率为4.5%,其中职工个人需交0.5%,用人单位交4%。这就意味着,到2017年,如果参保人选择一档,缴费标准为2782元,其中企业需缴2472元,与2016年持平,个人需缴309元,每年将少交680元。

而居民身份参保人年缴费额则从原来的318元/年提升至462元/年,但财政补贴也相应从492元/人提高到693元/人。笔者了解到,佛山每年将新增加5个亿财政投入,以保证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值得关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选择同时涉及个人医保账户的选择。2017年起,选择一档的职工将不再享有医保个人账户,而选择二档的职工每月医保账户则可收到115.4元,但相应缴费费用有所提升。

“医保改革的方向未来将逐步淡化个人账户直至最终取消,同时通过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替代个人账户功能。”刘国斌介绍,佛山在2008年建立起普通门诊制度以后,个人账户的功能日渐衰弱,每年有大量的资金在个人账户沉淀,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反而出现了很多套现的违规行为,未来,将以门诊医保待遇取代个人账户的功能。

为了平稳过渡,刘国斌表示佛山将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继续发放个账,改革前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退休后也可选择个人账户,但每月发放个人账户的金额将是固化。而改革后新参保的职工将不再享有个人账户。

待遇提升

统一覆盖范围,不再区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佛山将只有一个医保制度,覆盖至所有参保人;同时将统一保障待遇,使参保人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包括住院、门特、门慢、大病保险等

居民和职工门特病种数量及报销比例将达到一致。此外,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也将统一待遇,如在住院报销方面,两者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将达到统一,在一类医疗住院报销比例都可达95%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基础上,将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提高到30万,并针对部分重病拓展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压力减轻

费率方面

职工身份一档总费率为4.5%

其中职工个人需交0.5%用人单位交4%

这就意味着,到2017年,如果参保人选择一档,缴费标准为2782元,其中企业需缴2472元,与2016年持平,个人需缴309元,每年将少交680元

而居民身份参保人年缴费额则从原来的318元/年提升至462元/年,但财政补贴也相应从492元/人提高到693元/人。笔者了解到,佛山将每年新增加5个亿财政投入,以保证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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