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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度每年都要根据平均工资的额度进行调整,7月1日以后,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3293.34元。下限是根据2015年度全市最低的工资标准。目前牡丹江最低工资标准是林口:为1030元。所以最低缴存基数为每个月103元。这样2016年度职工缴存公积金上限和下限分别比2015年度上限提高了283.38元。下限向上提高了18元。
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
一、是遵循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上限比例不能超过12%,下限比例不能低于5%。
二、是参照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我市2015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74元,月缴存上限基数最高不能超过月平均工资的3倍。
也就是说月平均工资4574元*3倍*24%(12%个人缴费+12%单位缴费)=月缴存上限3293元,我市2015年最低工资1030元*10%(5%个人缴费+5%单位缴费)=103元,月缴存额度不能高于上限或者低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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