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再度放宽,15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公告》,7月18日起,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3个月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为贯彻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昆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全体委员2016年7月11日审议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进行部分调整。
根据公告,“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6个月且开户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调整为“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3个月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春城晚报 记者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