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答疑】新员工入职就住院,未参保期间发生的 医疗费用谁承担?

来源:禅城社保作者:日期:2016-07-29

社保答疑(有问题问小保
2015年12月,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在今年1月初为劳动者办理了停保手续。1月20日,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结果在3月份,劳动者因病住院才发现,现在的单位并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他是处于停保状态,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劳动者新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医疗费用?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新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保。因为在入职新单位前,原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了停保手续,对于新单位参保不存在客观障碍。所以,在这期间造成劳动者的医保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小保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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