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医保门诊及特殊疾病办理问答

来源:衡水市医保中心作者:日期:2016-06-06

1、首次报销药费的人员需办理哪些事项?

首次报销药费的人员需将本人的身份证号、医保证号及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帐号或卡号在医保中心财务科登记。报销的药费转入您所登记的活期存折中。

2、《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每年什么时间年审?

《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7月31日。年审时可提出变更定点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定点变更。年审由单位统一组织。

3、购药时必须要持卡结算吗?

您购药时,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结算,开具医疗保险专用发票。如卡上金额为0,可交现金,但仍需持IC卡结算,开具医保专用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4、去外地就医怎么办理手续?

如果您所购药品或诊疗项目定点单位不能提供,必须到非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需事先在所选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外诊、外购、外治审批表》,由医院开具意见后,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所发生的费用方可报销。

5、哪些诊疗项目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如您需做特殊检查(包括CT、核磁、彩超等)、特殊治疗(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反应药物、尿毒症透析等),需事先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特检特治审批表》,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后,所发生的费用方可报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需在每疗程开始前报批;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反应药物需每季度报一次审批。

6、什么是限制药品?使用限制药品有什么规定?

药品目录中有些药品规定了限制使用的范围,只有符合此限制范围的,使用此药品才可以报销。因此,使用限制药品需用《限制药品专用处方》,医生必须写清用药依据。否则不能报销。

7、购药时需要处方吗?

购药时必须持医生开具的《门诊特殊疾病专用处方》,一式两份;购药时药房留存一份,个人留一份报销时与票据一同附上

8、就医时需建立门诊病历吗?

患者首次在定点医院就医时,需在医院医保科建立门诊病历。每次诊疗情况在门诊病历上作详尽记录。所作的化验、检查报告单要及时归档保存。

9、哪些病可以办理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疾病,享受报销待遇?

 根据《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诊疗界定标准》,衡水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共有19大类37种。包括:脑血管疾病(脑血栓形成后遗症、脑栓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心血管疾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泌尿系统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肾移植);代谢及营养性疾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其他并发症);高血压病Ⅲ期;消化系统疾病(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重型溃疡性结肠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血液系统疾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缓解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中晚期癌症;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萎缩性胃炎;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椎管狭窄症(颈椎管狭窄、腰椎管狭窄)痛风;严重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脑器质性精神病);周围血管疾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营养障碍期和坏死期、动脉栓塞);特殊型银屑病进行期(关节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其他较罕见的长期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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