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海南公务员考试网作者:日期: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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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市县直属管理局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市县直属管理局招聘财务会计岗位人数分配表》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市县直属管理局招聘计算机岗位人数分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相关职称证书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16年6月23日起通过省人民政府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日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8时至7月20日17时。

  报名者可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www.hngjj.net)下载《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明扫描后以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发送至hngjj@hngjj.net。

  报名受理联系人:许书榕

  电 话:(0898)66713065

  电子邮箱:hngjj@hngjj.net

  3.报名要求: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于重复报名的考生,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的报名信息为准,不得更改。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和随时关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发放准考证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并保持通信畅通。资格审查合格者需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排序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

  1.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a. 计算机岗位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上机操作考试;

  b. 财务会计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写作等内容,上机操作考试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机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上机操作占50%来计算笔试成绩,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届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分采取百分制。

  (2)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则根据个人综合情况、面试成绩由我局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主要是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由我局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方案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713065 纪检监督电话:6653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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