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缴
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1.35万个,实缴职工12393.31万人,分别比上年净增24.85万个、515.92万人,增长12.03%和4.34%。
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9490.36亿元,缴存余额40674.7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9.56%和9.79%。
“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
“十二五”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提取
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987.47亿元,比上年增长44.92%;占全年缴存额的75.52%,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提取总额48815.64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4.55%。
“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4059.53亿元,年均增长29.32%。
“十二五”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图
贷款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2.50万笔、11082.6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44%、68.10%;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810.02亿元,比上年增长36.7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99.33万笔、53349.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4.34%、26.2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2864.5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80.80%,比上年末提高11.91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58.04万笔,34761.04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8.01%、30.40%。期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201.52%。个贷率从“十一五”期末的61.53%提高到的80.80%。
“十二五”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图
全国共有项目贷款试点城市87个。截至2015年末,共有试点项目392个,计划贷款额度1107.53亿元。
全年发放试点项目贷款65.50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5.61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16.97亿元,公共租赁住房32.92亿元。应回收试点项目贷款本金118.64亿元,实际回收204.56亿元。
年末,累计发放试点项目贷款841.29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25.92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331.04亿元,公共租赁住房284.33亿元。累计回收试点项目贷款本金530.86亿元,试点项目贷款余额310.44亿元。175个试点项目结清贷款本息。
年末国债余额42.7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09亿元。
存缴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均缴存额有所增加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占35.06%,国有企业职工占25.10%,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占3.77%,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占7.8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占19.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占1.64%,其他占7.54%。
缴存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图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9.81%,中等收入群体占44.12%,高收入群体占6.07%。
缴存职工按收入分类图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全年住房消费类提取9122.90亿元,占当年缴存额和提取额的62.70%和83.03%,分别比上年提高了4.18个百分点和7.66个百分点。其中,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6.5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67%,租赁住房占3.66%,其他(如物业费提取等)占6.10%。
提取分类图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82.63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均金额为35.46万元/笔,比上年增加5.83万元/笔。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6.61%,中等收入群体占57.43%,高收入群体占5.96%。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以下、5年以上利率分别比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低 2和1.65个百分点,可为贷款职工节约购房利息2097.92亿元,户均节约利息6.71万元。
贷款职工按收入分类图
释放结余资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年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205.53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约3.4亿平方米,约占全年商品住宅交易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占31.68%,90—144(含)平方米住房占58.30%,144平方米以上住房占10.02%;新建住房占75.67%,二手房占24.3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22.7%,比上年增加3.48个百分点。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9.32%。
职工购房分类图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
通过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69个,6985.79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42.67%。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121个,2115.2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133个,2884.3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项目115个,1986.29万平方米。可以解决约110万户职工家庭住房困难。
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3月1日、5月11日、6月28日、8月26日、10月24日,5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相应调整,除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外,其余4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下调。
10月24日调整利率后,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1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利率为3.2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连续降低,节约了缴存职工购房成本,促进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
提高个人账户存款利率
从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缴存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这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平均存款利率提高0.4个百分点,按照2015年底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测算,职工的年利息收入将增加160亿元。
来源:人民网、新华视点、网络